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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5日    阅读量:


2020级、2021级、2022级各小班:

现将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附件1)“第六章学生荣誉体系”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学院共4个指标。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注:当学年内,获得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获得大北农励志奖学金。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四、日程安排

1. 3月22日,学院下发通知。

2.符合大北农励志奖学金条件的学生于3月24日12:00前自愿提交《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人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3)至邮箱3369657202@qq.com,并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档于3月24日16:00—18:00交到管理学院小白房。3月28日前,学院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最小的同学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有疑问,请加入管理学院2022-2023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答疑群:869137983。

五、工作要求

1.请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参照评选条件,遵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各申请人要仔细审核参评资格及材料数据的真实性,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格式完整。

2.评优评奖工作期间若有任何疑问可询问:

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1-509张老师86290891

学习学术部常露微QQ:3546363125

学习学术部于文丽QQ:206764685

管理学院党委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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