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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成立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及推荐学代表的通知

2024年04月21日    阅读量:


2021、2022、2023级小班、团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管理学院成立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及推荐提名、选举学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组成

主任:马刚(教师)

成员:王乔奕、闫瑞煜、孙妮娜、苏悦、李柯、李柯依、邹洪福、宋汉洋、张婷雯(教师)、俞伊涵、贾冰倩、徐锐帆、谢宗余、楚蕾娇

二、学代表应符合以下标准

1.学代会代表应为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本科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无挂科、重修记录。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与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积极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诉求,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7.本次学代会预计在5月下旬召开,故学代表不含2024届毕业生。

三、管理学院学代表选举流程及安排

1.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

提名学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须经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团支部选举产生;各小班(团支部)召开班级(团支部)大会,参会人数应达到小班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各小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名,请班长填写附件1《管理学院第十七次学代会学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统计表》(电子档)于4月22日22:30前发送至管理学院学生会邮箱sicauglxyxsh@163.com(邮件名请注明“班级+学代会”)。

2.代表候选人提名

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经汇总后,由管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讨论,按照多于分配名额的20%提名代表候选人,报管理学院党委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确定提名代表候选人,并报第十七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审查。

3.正式代表选举

4月25日中午12:30,由管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召集全院班长会议(21、22、23级),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差额比例不低于20%)。

四、学代表选举工作要求

1.各小班举行班团大会选举学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时,可采取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主推荐工作,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各小班、团支部要把选举学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动向学院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开展选举工作;

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尊重和保障青年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五、咨询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会 徐锐帆:13578451097

管理学院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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